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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注定要休夫?(上)》第六章 拒绝宁王的提议(1)by 千寻

哥哥討厭,一直看書都不理人,思思噘著肉嘟嘟的小嘴,扶著門框,小小的頭顱猛往大街上探。

還沒有……她愁了細細的彎月眉,雙手背在身後,低著頭在門口走過來、走過去,圓圓的小肉掌又摸胸又摸腹,嘴巴低低叨念著,“思思想你了,思思難受了,快回來啦……”

小丫頭抿著嘴想笑,小小姐嘴巴這麼甜,難怪少爺們會被哄得團團轉。

不知道是不是真感應到什麼,她突然停下腳步,跑到門邊看向遠方,下一瞬,招呼不打一聲,她邁起兩條小短腿就飛快往外奔去。

小丫頭一驚,連忙追上去,直到看到街道那頭的人,輕輕一笑,松口氣,轉身忙事兒去了。

“哥哥……哥哥……”

看見小小的身影朝自己奔來,亞繼想也不想蹲下身,展開雙臂。

亞琛、亞初互視一眼,不認輸,他們一左一右蹲在亞繼身邊,也朝思思展臂。

毫無懸念的,思思沖進“正確”的懷抱裏,亞繼一把將她抱起來,高高舉起,轉兩個大圈圈,聽見她清脆的笑聲,瞬間,兩人都滿足了。

“哥哥,我的……”她熟門熟路地把亞繼的玉佩從懷裏拉出來,貼在臉上,微微的溫,還帶著繼哥哥身上的香味,她用力吸一口氣。

這動作成了兩人之間某種不成文的儀式,就像朋友見面要先問一句,“你好嗎”、“吃飯沒”,然後才能接下來的事兒。

至于這種儀式是怎麼形成的?也許是小時候亞繼常拿玉佩逗思思吧,每次他掏出玉佩,思思就會屁顛屁顛地朝他爬過來.任由他抱、他親、他玩。

亞初、亞琛很吃味,常酸溜溜說:“思思不喜歡你,是喜歡你的玉佩。”

亞繼無所謂啊,上頭刻著他的名字,玉佩就是他、他就是玉佩,不管思思喜歡什麼,都是喜歡“姚亞繼”。

“想哥哥不?”亞繼問,頋手把玉佩塞回懷裏。

“老想了,想得頭都痛了。”

亞初戳她一額頭,“馬屁精。”

思思撒嬌地咯咯笑開,胖手圈著亞繼脖子,把頭埋進去,甕聲甕氣說:“思思愛哥哥,哥哥愛思思。”

“愛琛哥哥不?想琛哥哥不?”亞琛捏住她下巴,把她的頭給拔出來。

“愛一點點,不想琛哥哥。”

“小沒良心的,以後不給你買糖,只給維維買。”亞琛道。

“繼哥哥買。”

“好,繼哥哥買。”

“買糖還要買糕糕。”

“再給思思買漂亮手钏好不好?”

“好。”

“亞繼荷包都被臭丫頭掏光,這個敗家娘兒們。”亞初掐掐她的小圓臉。

“思思不是敗家娘兒們。”

她鼓起腮幫子,軟軟地反駁,甜萌的模樣讓人胸口都跟著甜了,亞繼忍不住親她一口。

思思捧起他的臉,也還親一口,這時,她發現亞繼身後跟著一個漂亮叔叔,她想也不想接著朝漂亮叔叔張開手臂。

“哈哈,思思變心了。”亞初、亞琛看著亞繼的臭臉,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
他們家丫頭習慣很壞啊,做啥都只瞧臉,碰到好看的就瞅著不放,要不,怎會尿片洗最多、飯喂最多的是他們倆,可她最喜歡的卻是亞繼?

在她身上,“有奶便是娘”這個規則不成立。

對女人,秦甯避之唯恐不及,但被這麼漂亮的小女娃熱烈歡迎,突然間莫名的優越感升起,他把思思抱過來。

軟萌的小身子在懷裏,像往懷裏揣了塊糖似的一下子把他的心給融了。

他沒想要成親的,因爲麻煩。

沒錯,女人就是個麻煩包,讓女人做事,只會幫倒忙,不讓她做事,她就到處生事,如果能像養狗那樣簡單,他不介意養一窩女人,可惜……以爲帶回來的是溫馴小狗,誰知道養著養著就會養成大灰狼。

所以成親這事兒,別找他!

只是最近這樣的想法有點動搖,因爲碰上了根硬骨頭——一個會跟他爭辯、會嘲諷他,會說女人依靠男人是天經地義,男人依靠女人是天理不容,總結出男人不是個好東西的女人。

知書夠特殊、夠勇敢、也夠與衆不同,一句塘塞母後的話,卻讓他在真實生活中撿到這個女人,于是他來了,來將這個女人納入自己的羽翼下。

“小丫頭,你娘呢?”他打聽得很清楚,關于所有的“姚知書”。

“娘在畫繪本啊。”

微訝,這點他沒打探清楚,原來“琛寶童書屋”裏的繪本是她畫的?

不管是繪本、教具或點心,知書鋪子裏的東西,他全搬了一套回府,那些繪本故事簡單卻很有意思,和知書一樣令人想要探究。

他知道知書和陸浔封有舊,也猜得出陸浔封對她有些想法,但這並不防礙他想對知書抛出善意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,誰能抱得美人歸,得憑真本事,不能依賴交情,靠朋友退讓得來的女人多沒意思,你說對吧?

當然他的自信來自于經驗,比起冷酷的陸浔封,他的親切溫柔更容易被喜歡,要不小青梅怎會琵琶別抱,愛上花狐狸、抛棄大灰狼?

“繪本啊,你最喜歡哪一本?”秦甯討起小姑娘歡心,擒賊先擒王,把兒子女兒、小侄子全攏到手裏,還怕抓不到偷心賊?

“灰姑娘。”

“爲什麼?灰姑娘很可憐欸。”

“娘說生活苦不算苦,心苦才叫苦,灰姑娘雖然工作累,但是很快樂。”

也對,成天被欺淩,不怨天恨地還能幻想仙女和南瓜馬車,這個灰姑娘夠奇葩。

“你不覺得王子很傻?要一家一家試玻璃鞋,要是碰到腳一樣大的,不就認錯人了?”認腳哪有認臉來的准確。

“不會。”

“爲什麼不會?”

“因爲有魔法啊。”娘說愛情就是一種魔法,等她長大,仙女就會拿著魔棒往身上輕輕一點,她就有了魔力。

這麼單純的相信?好可愛哦,他越來越想了,想把思思納爲己有,想天天抱她在懷裏,聽她嬌嬌軟軟的聲音。

他不是個好父親,因爲不喜歡妻子、厭屋及烏,他從不曾耐心對待過兒子,直到兒子死去,他才感到罪惡、才厭恨自己。

不知是年紀大了,還是抱女娃的感覺太溫馨,他的後悔在此刻瞬間飙漲。

秦甯和思思聊上了,一面聊一面往裏走,跟在身後的亞繼不滿、臉臭,他很想一腳把對方踹開。

前幾日,甯王找到書院裏,對他說:“我想認你當義子。”

他冷冷回應,“我不缺爹。”

甯王锲而不舍,“但你缺錢、缺身分,本王膝下無子,只要你願意改姓,日後王位、財産全給你繼承。”

他輕哼一聲。“莫欺少年窮,錢和身分我可以自己掙。”

甯王說:“年幼無知是真理,卻非好事,只有傻子才會相信未來可能無限。”

他道:“對不起,我喜歡當傻子、熱愛當傻子,當傻子是我人生最大夢想。”

話說得這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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